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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骨灰寄存费的公告
浏览:7285次    时间:2019年11月22日


  为了满足服务广大丧属骨灰寄存的需求和保证骨灰寄存业务持续下去,现对骨灰寄存费做出如下调整:
  一、骨灰寄存具体收费方法:
  1、寄存时间不超过一个月的按一个月收取费用。
  2、寄存时间超过一个月不超过三个月的按照三个月收取费用。
  3、寄存时间超过三个月不超过六个月的按照六个月收取费用。
  4、寄存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按照一年收取费用。
  5、收取一个月和三个月的费用按整数收取。
  6、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收费明细表。
  二、以上骨灰寄存收费标准是根据广大丧属在骨灰寄存费用上提出的意见做出的调整,如有问题可以到殡仪馆办公楼综合办公室咨询了解。
  监督咨询电话:024-54177799


                                              

                              抚顺市殡仪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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